联合国工作组敦促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
2011年8月2日国际人权组织"现在就要自由"(Freedom Now),星期一公布了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就诺贝尔和平将得主刘晓波和他的妻子刘霞的意见书,指出中国当局对《零八宪章》的起草者刘晓波判处11年监禁违反了国际人权公约。2010年诺贝尔奖委员会将和平奖授予刘晓波,中国当局随后将他的妻子刘霞软禁在家。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霞和她的丈夫,并对他们提供"应有的赔偿"。
中国政府曾给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作出回复
据悉,在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在出台意见书前,他们曾与中国政府进行沟通,中国政府在今年3月份回复,中国已对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所提交的事项进行详细调查,并称中国并没有对刘霞作出强制性的法律行为。中国政府也曾于2011年4月13日回复,称中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包括批评政府的权利,中国政府尊重法治。对刘晓波的判罪是因为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非因为他是人权人士。
但在此次意见书中,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再次强调,北京方面并未就他们早前提出的中国当局"干预刘晓波政治言论自由"给出合理的解释。
"中国政府如果不释放维权人士,就违背了人权承诺"
就此德国之声也采访了香港支联会副主席蔡耀昌,他认为中国政府并未履行所作出的人权承诺:"中国政府过去一直说他们在一直遵守国际协议、国际法以及他们所作出的承诺,现在中国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在国际舞台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中国也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中国对于国际人权法的规定,包括一些专家的意见应该予以重视和履行。"
他认为,事实上,世界上的很多人权委员会都对中国的人权表达了意见,也包括最近对于刘晓波的关注,普遍表示中国政府在处理刘晓波一事上违反国际法、国际人权原则。"中国政府如果不去认真的回应这些意见、不去立即释放这些因为异见被扣押、被判刑、被囚禁的维权人士,那么他们肯定已经违背了他们自己一直强调的尊重国际责任的承诺。"
作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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