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工作組敦促中國政府釋放劉曉波
2011年8月2日國際人權組織"現在就要自由"(Freedom Now),星期一公佈了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小組就諾貝爾和平將得主劉曉波和他的妻子劉霞的意見書,指出中國當局對《零八憲章》的起草者劉曉波判處11年監禁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2010年諾貝爾獎委員會將和平獎授予劉曉波,中國當局隨後將他的妻子劉霞軟禁在家。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小組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劉霞和她的丈夫,並對他們提供"應有的賠償"。
中國政府曾給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小組作出回復
據悉,在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小組在出台意見書前,他們曾與中國政府進行溝通,中國政府在今年3月份回復,中國已對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小組所提交的事項進行詳細調查,並稱中國並沒有對劉霞作出強制性的法律行為。中國政府也曾於2011年4月13日回復,稱中國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權利,包括批評政府的權利,中國政府尊重法治。對劉曉波的判罪是因為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並非因為他是人權人士。
但在此次意見書中,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小組再次強調,北京方面並未就他們早前提出的中國當局"干預劉曉波政治言論自由"給出合理的解釋。
"中國政府如果不釋放維權人士,就違背了人權承諾"
就此德國之聲也採訪了香港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他認為中國政府並未履行所作出的人權承諾:"中國政府過去一直說他們在一直遵守國際協議、國際法以及他們所作出的承諾,現在中國是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在國際舞台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中國也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中國對於國際人權法的規定,包括一些專家的意見應該予以重視和履行。"
他認為,事實上,世界上的很多人權委員會都對中國的人權表達了意見,也包括最近對於劉曉波的關注,普遍表示中國政府在處理劉曉波一事上違反國際法、國際人權原則。"中國政府如果不去認真的回應這些意見、不去立即釋放這些因為異見被扣押、被判刑、被囚禁的維權人士,那麼他們肯定已經違背了他們自己一直強調的尊重國際責任的承諾。"
作者:吳雨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