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照登
2003年1月13日来函一:寻人启事
我是中国公民叫董立荣,我的女儿董璐璐今年21岁,她与去年2月初到德国科隆留学,住科隆lahn str2 51105 其与家中长时间失去联系。我们恳请贵台能给与我们切实的帮助。在此表示十分的感谢。我的联系电话008605326070526
来函二:“中国的宇宙飞船飞向何方”一文充满偏见
尊敬的德国之声编辑,
我是您的网站的一名忠实读者,同时我本人也正在德国大学学习,在德已有近两年。今天阅读了贵站上《南德报》有关中国航天的文章,尤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我认为这篇文章充满了偏见和不实的观点。因为我的母校就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我虽然不是航天专业毕业,但出于兴趣选修过航空概论课,也在航空企业和航天设计院参观实习过。另外,我的几个要好的同学就在有关部门工作,所以对于这一工程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认为,载人航天工程就是个面子工程,就是给共产党贴金的产物。确实,作为一名中国青年,我很讨厌面子工程,很厌恶那些不实的东西(就像厌恶这篇片面的文章)。但如果说载人航天工程仅仅是一个“面子”,那就太偏激了,可以说是对很多辛苦参与其中的中国人的侮辱。该文还扯上了中国的2.5亿文盲。倒是谢谢这位作者了,还记得他们。不过我想问一问,那么按此文作者的观点,中国文盲数降到多少时才该搞航天工程?是否因为中国是第三世界穷国,就不该拥有尖端科技?如果按此文观点,中国各种高新科技投资都该免了,直到最后一个文盲消失后,再谈发射宇宙飞船,这个过程有个十几万年的时间估计够了。
从该文的笔锋上看,作者好像很懂航天科技。(原文:而‘神州号’是以俄罗斯‘联盟号’的技术为基础建造的,俄罗斯的专家为此提供了长期技术援助,这些话,中国是不喜欢听的。载人飞船发出的信息是:能够把人送上太空,就能目标准确地把核武器发射到地球的任何地方。)不错,中国的航天火箭最早来源于前苏联,但是我想这位文人应该很清楚,俄国的技术援助到60年代中期就结束了。中苏关系的缓和要到80年代末了,合作更是九十年代,也就是苏联解体后的事了。如果作者对中国航天这么有兴趣,可以查查80年代的《航空知识》这类杂志,80年代就有有关中国载人航天的报道了,而且还有宇航员训练的照片。那时苏联人就会给中国技术???晕!其实就是现在,我相信不管你肯出多少钱,俄国也不会卖载人航天这种核心技术的。想想“库尔思克”号潜艇吧,看俄国为防止技术外泄做了多少。这点上,这位作者可以去法属圭亚那的库鲁航天中心对“阿里亚纳”火箭技术进行采访,问问法国,凭德法之间的交情,给法国多少钱,该技术能转让给德国。
这位作者(竟)还知道“联盟”飞船。他是否认为如果俄国把“联盟”(哪个型号?联盟TM几号?)图纸望中国人桌上一放,中国人的飞船就上天了。载人航天毕竟不是点爆竹,有硫磺、木炭和硝,再加一根香,就能上天了。如果那样容易,地球村的村民人人都能上去看看了(估计回不来了)。作为这方面略懂一点的人,我敢说,就是直接把“联盟”飞船,包括箭体和载人舱实物找来,都没任何用。载人宇航工程确实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系统工程,与物理、气象、导航、材料、电子、化学、机械制造等等方方面面都有关。我仅在此举几个例子,比如气象,要有很准确的预报,要借助于超级计算机的运算。中国能买来?这种东西是巴黎统筹委员会首禁对华出售的物品,所以中国自80年代才自主开发了“银河”系列巨型机,火箭的轨道等各种纷繁的运算也是借助于它的。火箭上天后,地面还要控制。《南德报》的那位作者是否觉得地球是平的?很可惜,它是圆的,所以要从地球各个点进行观测控制,所以中国才会有“远望”系列的庞大科学观测船队奔赴南太平洋等地,对火箭进行实时监控。
其实,我认为,恰恰是因为中国科学还不发达,有2.5亿文盲,才更需要搞载人航天工程,因为它可以刺激方方面面的技术全面发展,正所谓“需求拉动供给”。也正因为,有航天的梦想、有使国家快些强大的愿望,我的很多校友才选择了这一行。我想那位《南德报》的“文化人”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些人为这个梦想付出了多少。“神州”飞船的发射总指挥就是我的校友,不到三十岁,工资每月不到2000人民币。还有北航的很多教授,也是拿着这样的低工资,干着各种尖端科研工作。而那篇文章的作者,好像很高尚,我不知道换了他,拥有同样的知识水平,会不会甘心做下去。作者这样写, 就是对这些人付出努力的侮辱。
最后一点就是,作者好像还在暗示,中国发射载人飞船是在显示军事实力,中国好像在威胁世界了。确实,火箭技术是可以用到军事中,可是又有哪项技术不能被用于军事中呢?就像德国奔驰造得好,“豹”式坦克也先进一样。我还建议作者到中国航天一院参观一下,看看有哪位人员设计完飞船,又去搞洲际导弹?比如在前苏联,ss-20导弹的设计师是:亚历山大·达维多维奇·纳什拉则,可以查查看,他与联盟飞船沾边吗?!
其实,作为一名在德国学习的大学生,学习时间很紧,这种中文长篇大论是没闲心写的。但今天看到这篇文章,令我很震惊。这样一个重要媒体的文章,竟然如此失实与误导,我觉得作者就是没经过亲自调查,随心所欲地胡写。更令人恶心的是,他还摆出一副高屋建瓴的架式,其实透过文章就能看出,在这个领域他不比文盲强多少。看来,以后来自于此报的文章,我要先自己考证后,再吸收其内容了。而且我也深深地感到,人们要向消除每个人脑中的顽固的偏见与误解是何其难也!
如果可能我也希望,您能够把我得文章转给此文的作者,我只想与他探讨一下,也祝您新年一切顺利!
读者:鹏 于 Erlangen
来函三:如何得回住房押金?
你好,
我是一名在德国的留学生.去年刚刚来到德国.起初我在kaiserslautern的预科读书,并和同学一起在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当时我们的房租是300欧(不包水电),并预付每人230欧的
押金.
8月底,由于我们收到了FH ZWEIBRUECKEN的录取通知书,所以我们从那里搬了出来,
在最后检查房子的时候他们说我们大约几个星期后就可以拿到押金.可是,从那以后就一直没有音讯.
现在我租的是一间WG,每月租金也要220欧,而且听以前住过的人说押金也很难退.所以我很担心.
正巧今天我在你们的法律指南专栏上看到了你们转载的钱跃君先生的一篇关于在德国租房的文章,我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
谢谢!
编者的话:谁能帮助这位同学,可以给我们来函,也可直接发函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