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重囚路透社記者7年 聯合國促放人
2018年9月3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9月3日,路透社兩名記者——32歲瓦隆 (Wa Lone) 和28歲喬索歐 (Kyaw Soe Oo) ,被緬甸法院裁定非法持有官方檔案罪名成立,判處入獄7年。他們觸犯的罪行來自殖民地時代訂立的《政府機密法》,最高刑罰監禁14年。
瓦隆和喬索歐在去年12月被捕,當時正在調查10名羅興亞男士和男孩被殺,以及軍警在若開邦涉嫌施暴的事件。兩人作供時稱,被捕前緬甸警方約他們吃飯,並在餐廳出示涉案文件。他們指自己被警方設局陷害,盤問時遭受嚴刑,數次申請保釋但都被拒絕。
「我沒有恐懼」
法官宣判後,瓦隆與支持者握手,他認為審訊不公﹕「我們知道自己做了甚麼,我們沒有做任何錯事。我沒有恐懼。我相信公義、民主和自由。...他們明顯在威脅我們的民主和摧毀新聞自由。」
喬索歐也說會堅持為新聞自由而戰﹕「我想向政府說的是,你可以把我們關進牢裡,但不能掩閉人民的眼睛和耳朵。」他的妻子在聞判後哭成淚人。二人隨即被帶返監獄服刑。
路透社總編輯阿德勒 (Stephen J. Adler) 發表聲明﹕「今天對緬甸、路透社記者瓦隆和喬索歐,以及所有地方的記者,都是悲傷的一天。」他批評,指控是為了禁止報導發聲和阻嚇傳媒而設﹕「在瓦隆和喬索歐受苦時,我們不會乾等,會評估如何在未來的日子繼續前行。」
聯合國歐美同促放人
緬甸政府發言人拒絕回應裁決。
聯合秘書長古特雷斯 (António Guterres) 透過發言人表示,記者因報導羅興亞人權問題而被控告是不可接受的。他會繼續要求緬甸當局釋放兩人,以及尊重新聞自由與人權。
歐盟也要求緬甸,馬上無條件釋放兩名被囚記者。英國大使形容判決「向法治打了一記重拳」。
美國駐聯合國大使黑利 (Nikki Haley) 促請緬方立即無條件釋放被囚記者﹕「緬甸軍方明顯施行了大規模暴行。在自由的國家中,新聞工作者維權公眾知情權和要求領袖問責,是他們的職責所在。把兩名履行職責的記者定罪,成為緬甸政府另一個糟糕的污點。」
美國駐緬甸大使馬西爾 (Scot Marciel) 說,對判決感到悲傷。「這令人深感不安...我們要問的是,這樣的程序增加還是削弱了緬甸人民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警方設局?
在審訊初期,曾經有一名警察以檢方證人身份供稱,其指揮官命令人把涉事文件栽贓到記者身上。但是他作供後,反被控觸犯警察規例而判囚一年,一家更被逐出警察宿舍。
有報導指,隨後作供的證人供詞有所矛盾,用以指控記者的文件全部被列為「機密」或「敏感」。法庭指案中搜獲的「機密文件」,可能被「國家的敵人和恐怖組織」所用。瓦隆和喬索歐一直堅稱,沒有索取或在知情下擁有任何機密文件。
他們也曾經報導緬甸政府在若開邦鎮壓羅興亞人的事件,鎮壓不但造成死傷,還有70萬羅興亞人因逃難成為難民。
寒蟬效應
這次案件被視為在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領導下,緬甸政府侵犯人權的又一例證,此前聯合國報告以涉及種族屠殺形容若開邦鎮壓。人權團體批評,緬甸政府目的是要利用此案阻嚇本地媒體發聲。
宣判前夕,幾十名記者和民運人士在上週六 (9/1) 在仰光遊行,聲援被捕記者。但是緬甸國內卻有不同反應,大部分人都普遍對羅興亞人存在有偏見,而且對外國的批評很敏感。
李芊 (路透社、美聯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