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政权”判五年 李明哲认罪不上诉
2017年11月28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今年1月1日,旨在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实施监控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开始生效以来,李明哲是已知第一个被判刑的NGO义工。
周二上午,岳阳中级人民法院周边戒备森严,数十名从中国各地赶来的声援者未被获准进入法庭旁听,同20多名友人一道前往现场声援的公民社会积极分子贾榀对德国之声表示:"他们禁止我们拍照,现场有很多便衣和警察巡逻,四周边的马路都被封锁了。"
当地时间上午九点多,法官当庭宣读判决书称: 李明哲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李明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法官驳回律师有关李明哲只属"教唆"的辩护,认为李明哲在网上和亲身发表颠覆国家政权言论,已构成"实行"颠覆的行为。不过,法官认为李明哲具有认罪悔罪表现,接纳了律师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与李明哲同案判决的彭宇华是中国公民,被判处七年监禁。同李明哲一样,彭也对自己的"颠覆罪行"供认不讳。
岳阳法院的官网上可以看到李明哲妻子李净喻一身黑衣进入法庭旁听的画面。庭审后,李净瑜在下榻的酒店里接受了台湾媒体的采访。她宣读一份声明称:"追求理想必须支付代价。为弱势者争人权是推动人类文明提升的必要奉献行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他早就觉悟必须为此承受'被认罪'、'被囚禁'的折磨。我们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对,我们没有权利抱怨。""作为李明哲的妻子,我再次表达,我以李明哲的奉献为荣为傲。"
法庭外的声援者向德国之声证实,他们无法接触到李净瑜,因为她处在"严密保护"之下。
现年42岁的李明哲生于台北,父母都是外省人。李明哲关注中国大陆的民主运动,今年3月19日前往澳门后宣告失踪。李明哲会自费购买图书寄送大陆友人,其中包括一些大陆的禁书,比如杨继绳的《中国文革史》和张戎的《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等。此外,李明哲还曾举办网络讲座,宣讲"二二八事件"或"太阳花运动"等涉及台湾专制和民主转型的历史经验。
今年9月11日,失踪一百多天的李明哲出现在岳阳中院的审判席上,官方公布的视频显示了李明哲"认罪伏法"的陈述。李明哲感谢"执法单位的文明办案",表示这和他"过去在台湾接触对中国有偏见的媒体的报道"有很大的不同。他表示,经由看守所的电视新闻,"对中国有重新的认识"。
对于李明哲的"当庭认罪",台湾方面和人权组织均提出质疑。其妻子李净瑜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不承认中国的"法庭",但对宣判结果,她会和李明哲共同面对。在法庭外"围观"的贾榀也对德国之声表示:"据我观察和了解的情况,近年来政治犯和维权人士的审理中,这种'当庭认罪'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可见他们在关押期间遭受到了极大的压力,也不排除当局采取了'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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