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的代价
2002年6月18日这里提到的一万人死亡数字,是独立观察家统计后得出的数字。从这个标题就可以看出,那些非法开采煤矿的矿主全然无视矿工的生命安全。官方的统计数字说,去年一年,中国的煤矿中有五千名矿工死亡。日报的这篇文章接着写道:
“大多数事故都因瓦斯爆炸引起,而且都发生在小型矿井,这些矿井有许多是非法经营的,具有私人或合作性质。它们几乎从来不对矿山安全措施投资,矿工往往在毫无劳动保护的条件下工作,置身于矿井的危险之中。所以,中国政府要关闭小矿井。
中国国家生产安全监督部门说,自1998年以来,一共关闭了四万七千个这样的矿井。政府的统计数字表明,1997年全国共有八万二千个矿井。
然而,数字只能说明一部分问题。实际上,许多‘关闭’的矿井过不了多久又重新开始经营。尽管有明令禁止,一些国营的大型煤矿把小的采煤坑道租给各企业,这样的情况已司空见惯。直到造成大量矿工死亡的一系列事件发生后,政府现在才考虑下令,禁止所有的国营矿山在小型坑道中进行开采作业。
这样的禁令并没有损害煤炭工业。恰恰相反,这一禁令解决了煤炭供应过剩的问题,煤炭的价格重新回升。然而,市场的形势改善又会导致矿山提供煤炭开采量,并且全然不遵守有效的安全规定。”
商报的另一篇文章批评了中国政府对矿山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做法。文章报道说,一批矿山事故的受害者前往北京,要求国家的煤炭工业安全部门重视他们的命运。文章列举了一些受害者的经历,接着写道:
“下面地方上的中国人总是把他们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中央政府的公正上。但是,在首都北京,同样没有人愿意对这些矿山事故的受害者表现出责任感。
安全生产监督局政策司副司长黄毅在他那装有冷气的办公室中信誓旦旦地说,所有受害者及其家属都得到了矿山的赔偿,得到了照顾。这位当官的全然不知矿工的困境,他说,这些矿工的大多数原来是农民,他们遇到了事故,就回乡务农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