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不掉,送不走的卡普兰
2003年5月28日德国法院日前拒绝将极端伊斯兰分子卡普兰引渡土耳其的决定表明,土耳其的法律离欧洲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德国之声土耳其记者发表了评论文章:
过去几年中,令土耳其人民欢欣鼓舞,为之骄傲的事不胜枚举: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球队勇夺欧洲联盟杯冠军;在去年举行的世界杯足球赛上,土耳其国家队名列第三,田径锦标赛中,土耳其摔跤和举重选手挫败劲敌,脱颖而出。嘎那电影节上,土耳其导演杰伊兰获得第二名,不久前,生活在荷兰的一位土耳其裔姑娘摘取了全球小姐的桂冠,土耳其钢琴家法泽尔.汉的精湛表演在波恩贝多芬音乐节上引起轰动。上周末,土耳其民众又一次举杯欢庆,因为,他们的女歌手埃雷纳在欧洲流行歌曲大奖赛上夺魁。兴奋的人们涌上街头,挥舞着国旗,鸣响了汽车喇叭,以最热烈的方式欢迎这位新的民族英雄的荣归。
不错,土耳其在很多方面达到了欧洲标准 - 包括艺术,体育和音乐领域。此外,许多土耳其科学家也堪称欧洲科技界的精英。但是,土耳其取得的这些成就难道能够保证它已经具备了必须的,符合欧洲标准的种族和政治价值观吗? 答案是否定的。
土耳其的政治家尽管喜欢为绿茵场上,国际艺术舞台上土耳其明星的胜利沾沾自喜,甚至爱在这些场合中把“土耳其通往欧盟的道路不可阻挡“之类的话放在嘴边,但是,在政治方面,安卡拉却远远没有达到欧洲标准。根据哥本哈根制定的欧盟候选国标准,土耳其必须毫无保留地推行民主,尊重人权和少数民族,实现经济发展。体育馆和音乐厅中的胜利固然值得高兴,但是,哪怕许多土耳其政治家也为之骄傲,土耳其也不会因此就更加符合欧盟候选国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也不会因此更为欧化。
满足欧盟候选国的要求需要安卡拉方面的政治决心,毫不妥协的坚定的决心。不能光说不做,改革必须加快步伐。对那些水平不高,对现代化的理解还有相当差距的政治家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内部的争权夺利造成土耳其政权运转不灵,土耳其的司法也因此拘泥于教条,迫切需要进行全面改革。
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分子卡普兰因煽动谋杀罪在德国服刑期满后,重新获得了自由。正因为土耳其的法律和欧洲各国现行法律差距如此大,杜塞尔多夫州高级法院决定,不能将卡普兰引渡回土耳其。
法院判决认为,卡普兰在其家乡土耳可能受到违反“国际法中禁止利用警方强迫证词“的审讯,具有政治迫害之嫌。
法院提出的这一理由应该引起安卡拉的思考。土耳其司法和安全部门显然没有能够使欧洲人,让欧洲的司法人员信服,土耳其已经是一个欧洲意义上的法制国家。确实,非常多的事例证明了相反的一面,尽管土耳其政治家希望掩饰这一点。对一个不仅在文化和体育方面理应得到世界更多肯定的国家和它的人民来说,真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土耳其从文化和历史角度是欧洲的一部分。它理应争取加入欧盟,但是,它也必须为之付出巨大的努力,以免在不断加速的欧洲一体化进程中落伍。
作者:巴哈-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