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监狱 你不知道的各种“福利”
2016年3月1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一部份人觉得赫内斯在狱中获得各种照顾,享有很大程度的行动自由,现在又获提前假释完全是因为他的"名人效应"。同时也有人指出赫内斯所获得的待遇都完全符合法律,是德国的《行刑法》(Strafvollzugsgesetz)赋予每一个囚犯的权益。
仔细研究德国的《行刑法》,确实能发现其中很多非常"人性"的一面。比如说,该法的第3条第1款就规定,犯人的服刑生活质量应该尽量和监外生活保持一致。第2款则明确要求,必须防止对犯人人身自由的限制给其带来伤害。这些都为《行刑法》的各项具体规定奠定了基本方向。
名人优厚待遇?
据德国《焦点杂志》报道,有消息人士指出赫内斯在服刑期间的待遇优厚。他不仅不用像其他犯人那样蹲在8平方米的单人监房中,还能在犯人病房获得膳食上的特殊照顾。对此,慕尼黑司法部和他的律师都闭口不做任何评论,只是不断声称相关问题涉及赫内斯的私人权利。
批评人士对赫内斯服刑期间享受"名人优厚待遇"的另一点指责集中在他的人身自由上。据包括《焦点杂志》在内的德国媒体报道,赫内斯服刑16个月后就获得了部分自由行动的权利,只需要在晚间休息时回到监狱。今年64岁,仍在服刑的他在此期间为德国拜仁慕尼黑足球俱乐部青年部的工作。如今他提前获释后,还很有可能重新出山,担任该俱乐部主席一职。
赫内斯得到的这种待遇在德国的《行刑法》中叫做"开放式行刑"(Offener Vollzug)。《行刑法》第10条规定,囚犯在监狱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可以以开放的方式服刑。前提是在他没有逃避监禁刑罚、或利用开放式行刑从事违法行为。"开放式行刑"中的一种待遇叫做 "自由行动"(Freigang)。获此待遇的囚犯可以在没有狱警监管的条件下白天出门工作,并经常和家人团聚度过周末。如果一旦发现囚犯在自由行动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比如迟到返回监狱或饮酒。监狱有权随时剥夺囚犯自由行动的待遇。
囚犯的假期
此外,在德国服刑的囚犯还有权享受最多每年21天的假期。一般来说,像赫内斯这样刑期不太长的囚犯在服刑6个月后就能获得这种"度假"的权利。而对于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来说,他们要等10年的时间才能享受这种福利。更人性的是,狱中犯人的"度假"时间等于服刑。而且除了这21天的常规假期以外,囚犯在家中有要事发生,比如亲友离世时还可以获得每年最多7天的特批假期。
德国的《行刑法》还对囚犯在服刑期间的居住条件、膳食供给和业余时间做出了诸多人性化的规定。《行刑法》第19条规定,囚犯可以适当的用个人物品"装饰"监房,比如亲朋好友的照片或者对于个人来说意义重大的物品。在监狱管理机构确认犯人没有逃跑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允许他们身穿自己的服装,但服装的维护及清洗费用需要犯人自理。另外根据该法的第21条,监狱中膳食的营养搭配必须得到医疗人员的认可。在医疗人员的要求下,必须为犯人特别提供他需要的膳食。同时监狱也必须顾及到不同宗教群体的膳食习惯。
囚犯和妻子的"私密时间"
另据德国《世界报》报道,有些德国地区的监狱在一定情况下会为狱中的已婚男士提供与妻子独处几个小时的机会。报道称,监狱会为夫妻提供一个"布置良好"的房间。这种私密时间有利于维系两人的关系。除了配偶以外,儿女,家人和其他亲友都可以和囚犯享受几个小时不受监视的私人时光。
当然,在德国的监狱服刑不仅只有福利,囚犯们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除了自由受限制以外,德国《行刑法》规定,囚犯在服刑期间必须从事与自己身体条件相符合的工作。每年至少要工作3个月的时间。但有关规定不适用于65岁以上人群和孕妇。囚犯工作后可以得到工资,还有权参加职业培训,为出狱后更好融入社会做准备。
监狱发的零花钱
如果囚犯自己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没有经济来源,监狱还将向其提供一定数量的零花钱。如果囚犯通过工作获得劳动报酬,只能使用其中的一部分。《行刑法》对狱中的消费范围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犯人可以用钱在监狱的商品部中购买一些生活必须品和"享乐品 "(Genussmittel)。据德国《世界报》报道,对于赫内斯来说,他服刑期间每月私人购物的支出最高上限为1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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