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酷刑用具”令人忧心
2014年9月23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数十年来,中国制造业迅速壮大,成为"世界工厂",其制造产品的数量、类别和复杂性都迅速增大,而其中非枪械类的执法装备之制造和销售,却是鲜为人注意的一个领域。人权机构大赦国际与欧米笳研究基金会(Omega Research Foundation)最近发表报告指出,中国在生产、销售和使用"酷刑及镇压用具"方面问题严重。
这份名为《中国的酷刑和镇压用具贸易》的报告指出,近十年来,中国参与制造和供应执法装备的公司数量从不到30家猛增到130多家,其中一些是大型国有企业,而另一些则是被视为规模较小的私营公司。这些公司的产品多样,从手铐和警棍到电击枪和胡椒喷雾器等更为复杂的装备,其中尤其令人关注的是被称为"酷刑用具"的装备,包括电击棍、带刺警棍、颈部约束带和加重脚镣。
参与调查工作的大赦国际专家威尔肯(Patrick Wilcken)对德国之声表示,中国已经成为残酷刑具的重要出口国,"在134个中国公司中,99个生产一种或多种类似刑具,比如拇指铐、电击棍等。其中一个公司甚至生产一种套在脖子上的镣铐。这是完全无法接受的。"
报告称,有83家中国公司制造直接接触式的电击棍,其中29家称他们出口执法装备;21家公司制造带刺警棍,其中7家称出口;17家公司制造加重脚镣,其中6家称他们生产以供出口;32家公司制造拇指铐,其中15家称同时经营出口业务。
大赦国际认为,这些中国公司生产并出口的"酷刑用具"本质上是"刑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应该予以禁止。
国内需求与国际市场
大赦国际在报告中指出,中国执法装备制造供应业近些年来的发展,是出现在中国自身的执法体系广泛存在镇压行为的背景下。由于当局采取镇压手段对待异见人士,因此中国国内对于"酷刑工具"的需求规模相当可观。
许多中国维权人士曾指责警方或其他执法机构动用电棍对他们进行虐待和身体伤害。曾引发国际媒体关注的马三家女子劳教所事件中,多名曾在该所"劳教"的女性控诉遭电棍电击,甚至包括身体敏感部位。
维权律师唐吉田对德国之声表示,尽管中国法律对使用警用器械有所规定,但滥用情况仍时有发生,尤其在针对法轮功信众或访民群体时尤为明显,"在普通案件中(警方)可能会比较注意,但是在事关所谓'核心利益'或者'重大关切',也就是统治者所在乎的事件或案件,那些所谓的规章制度就会失灵"。
中国执法机构滥用刑具的情况并不仅限于特定群体。比如在薄熙来下台之后,中国媒体曾以"重庆女警自述被黑打经历"为题公开报道过一起所谓"打黑"案件。当事女警因为不愿意"坦白交待"而被迫坐老虎凳、戴脚镣等。而就在本周一(9月22日),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了又一起动用刑具逼供事件。哈尔滨道外公安分局的警察用电棍电击等方式套问口供,最终将嫌疑人虐待致死。
"合法器械"的出口
尽管电警棍等"酷刑器具"在欧美主要国家均受到全面禁止,但中国厂商的出现为国内外的"潜在用户"提供了购买渠道。不过,中国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中也包括一些合法的执法器械,比如用于控制大量人群的防暴车辆等。但是,大赦国际专家威尔肯认为,即便是这些合法工具的出口也颇有令人忧虑之处:"我们看到中国向一些国家出口这些器械,而这些国家滥用执法工具、损害人权的风险极高。"
大赦国际表示,尽管中国企业并非唯一的"酷刑用具"出口国,俄罗斯和南非等国家厂商也有类似行为。但是,调查显示,中国厂商在这一领域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均令人忧心。该组织呼吁中国禁止生产"酷刑器具",同时在基于人权标准的基础上,加强对于合法执法装备的出口许可制度。此外,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当局都应"采取切实步骤,在世界各地打击执法机构滥用合法之执法装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