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10 Hartz IV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2010年2月10日在判决宣布之后,柏林方面很多人认为,这是对政府的一记耳光:联邦宪法法院院长帕皮尔(Hans Jürgen Papier)宣布,2005年开始的,被称为"哈尔茨"第四阶段就业改革方案的规定并不符合宪法。就这个旨在为几百万长期失业者和他们的家庭提供经济资助的规定,帕皮尔说:
"成年人的二类失业金以及为不满14岁儿童提供的社会救济金,都不能让被救济者达到合乎人道主义的最低生存水平。"
帕皮尔说,"哈尔茨"第四阶段就业改革方案中的一些部分没有依据,有些时候只是"空谈",作用也被"夸大了许多"。2005年,"哈尔茨"第四阶段就业改革方案被付诸实施,对原有的失业救济和社会救济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当时的改革得到了议会除了左翼党之外的所有党团的支持。左翼党政治家居西(Gregor Gysi)批评说, "哈尔茨"第四阶段就业改革方案人为的划分出了穷人。居西说:
"我认为,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指出,"哈尔茨"第四阶段就业改革方案,作为德国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有损人的尊严和福利国家的准则。"
社会团体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但是650万"哈尔茨"第四阶段就业改革方案的接受者未来是否都能得到更多的钱还是一个未知数,因为法院并没有确定新的救助数额。法官要求,这要在今年年底之前,由政府在公正透明的条件下、从实际出发,计算出新的救济金金额。现在每一个"哈尔茨"第四阶段就业改革方案的接受者,应像改革之前一样,每个月除了得到财政救济金之外,还可以额外要求政府对购买冰箱或者洗衣机等必要的生活物品提供资助。
总的来说,这次判决将让国家付出昂贵的代价,持反对意见者甚至称,政府为此将花费100亿欧元。但是德国劳工部长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保证,宪法法院的判决将被执行,冯德莱恩说:
"问题并不是我们是否有能力支付,而是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是多少。这是现在讨论的焦点。作为一个社会,我们说每个人都应该得到这个标准,即使不是自己赚的,也应该从社会得到这笔钱。低于这个水平是不行的,因为这是国家的义务。"
看上去可以确定的是,未来将会对长时间失业者的孩子提供更多的帮助。现在关于儿童的规定,只是成年人法案的削减版,其中没有考虑到参加同龄人活动产生的特别费用。所有的党派长期以来达成了一致,由于德国贫困儿童的人数不断增长,需要为儿童做更多的事情。
目前争论的焦点是,是应该采取一些实物支付的手段,比如提供幼儿园或者学校食堂的抵值券,还是直接给父母们现金。政府的调查专员伯梅尔(Maria Böhmer)提出,在"哈尔茨"第四阶段就业改革方案中,应该包含帮助孩子学习语言的费用,因为长期失业者中有特别多的移民。
作者:Bernd Gräßler/子江
责编: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