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脑袋”与“屁股”的一点感受(1) -与网友“日月同辉”共勉
2005年4月21日“日月同辉”在与网友交流的帖子中希望“可以逻辑的分析问题不要骂”,并在大量(对你付出的辛苦由衷表示感谢)的帖子中号召别人“拿出点专业精神”,用他的话说是“文化大革命式的口号和武断在呼唤理性的声音里是不会有市场的”。非常好,我们总算还有交流的共同基础。
遗憾的是,“日月同辉”在“读最近一段时间德国之声中文网新闻有感”以及近日来的发言中,对德国之声的中文编辑和发言的网友进行了“非理性”的谩骂和武断的判断,说这些编辑“混蛋”、“不说人话”、“不为父母家人积德”,猜测这些编辑“卖国求荣”,是“民族败类”,嘲笑别人是“肩上的是屁股,不是脑袋”、“愚才”,指责德国之声没有职业操守,是“给自己立贞洁牌坊”的“婊子”。“日月同辉”在发言中还表现出一种盛气凌人的知识或智识甚至道德优越感和精英意识,用他喜爱的表述方式来说,这是一种“话语权上的霸道”。
让我们回到“日月同辉”对德国之声(包括其中的中文编辑)的指责与他在不同的发言中表达的主要观点上来。“日月同辉”认为:德国之声中文编辑对“这次反日事件报道这般故意不分是非,混乱逻辑”,“那些中国人在里面当记者的,编发那些恶意攻击自己祖国的垃圾新闻时居然一点都不感到愧对自己生活了和抚育自已二三十年的祖国,也是实在令我费解。还可能就是拿六四血卡留在德国的中国人在里面把持着话语权,呵呵,民族败类啊。”
“日月同辉”还认为德国之声报道时有意“误导”,“没有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来报道政治事件”,“大多数记者其实基本上可以说就是文字流氓,他们就是混口饭”。他指责德国之声有“新闻审查”,抱怨“只能被动接受德国之声的新闻,我们没有事实上的话语权,反对“已经预设观点的垃圾文字”。“日月同辉”还质问在德国四年多为什么“没见过一个关于中国的突发事件的完整的报道”,为什么“不能从中国的角度报道日本最近旨在激化中日之间冲突的一系列事件?”,并希望“有一天是否会对中国的社会进步有所助益会成为德国之声中文部的工作方向”。
感谢“日月同辉”为我这样的在德国媒体中工作的中国人指明了工作方向。从“日月同辉”的发言中我知道他是一位在德国学习政治学的学生,很专业地知道“什么是媒体以及媒体与政治的关系”,对民主是什么有着不容他人质疑的权威的理解。
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东方,媒体都应该是公众实现对政治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的最主要手段。在成熟的自由民主国家,媒体的这种功能是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在法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媒体基本上能做到不辱使命;而在中国,言论自由只是宪法上一条空洞的条文,连教育部都可以对它肆意践踏,有良知的记者有着生命危险,打擦边球都会打进监狱。你可以对西方媒体对中国反日浪潮的报道和见解表示不满(你的这一权利至少在德国是受到保障的),但是请不要忘了,中国大陆的媒体对4月16日上海杭州等地的反日游行根本就装作不知道。
先不去讨论民主的优劣,你很难否认目前的德国在政治体制上和政治实践上是一个成熟的自由民主国家;或者反过来说,如果你否认德国是一个成熟的自由民主国家,那么世界上就不会再有一个有效的民主参照系,讨论民主也就无异于纸上谈兵了。也就是说,德国“基本法”对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人的基本权利有着明确定义,也明确规定禁止新闻检查。如果你从实证政治学研究的角度上还承认德国算是个成熟的民主国家,那你所说的德国媒体也有新闻检查就是自相矛盾了,因为如果对德国之声有着新闻检查制度或者德国之声实行自我新闻检查,就意味着它在每天违反宪法,每天在侵犯人的基本权利,这在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里是很难想象的。当然,我这样说不是想证明德国或者西方的媒体就是没有绝对自由,就总是客观公正的,而是从所谓的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上来判断(你看,和你讨论问题很是愉快,因为你自称是政治学者,懂这些专业术语的意思,所以我可以无所顾虑地掉书袋)。
媒体不同于法院,媒体的功能不是直接实现公正,而是通过尽可能的忠于事实的报道来提供有助于公众获得对政治决定或社会事件是否公正的资讯。这不是说媒体不关心公正,而是说媒体提供的是公共言论的空间,在这一话语空间中你可以将你的公正观点付诸表达。然而,正如现代的民主主要是通过议会代议制的方式来间接实现,即每个公民都对任何公共事务进行直接发言和表决是不现实的,媒体也不是一个什么(口)水都能往里面灌的论坛(譬如说报纸,可谓寸版寸金,不是你发个稿件人家就给你登的,而且来稿不退,还常限你三个月内不准一稿两投,够傲慢的吧?)。也就是说,你不能认为你的观点是公正的,就有权利要求媒体表达你的观点,除非你是中宣部长。但是你不是中宣部长,你能做的只能是忽视那些忽视你的观点的媒体,譬如说你认为德国之声不够公正,甚至对整个西方媒体不信任,你可以上“强国论坛”,可以上伊朗电台华语网。西方媒体的缺点再多,但有一点好处是,西方的媒体是多元的,信息是开放的,正如你看到的,是左中右都有,你可以对信息作出选择,对观点进行过滤。我这么说听起来有赶你走的味道,缺乏感恩的态度,因为你毕竟是我们的热心读者,是我们最想争取的朋友。但是我只是想用这一极端的表达方式来提醒你,你事实上并不是失去了话语权,而是不善于利用你的话语权。为什么呢?
严格来说,媒体提供的产品只能由两个部分组成,即事实部分和观点部分。针对事实部分,如果你认为报道失实且你是报道的当事人,你有权利要求媒体进行更正,这在德国是有法律保障的,例如假如德国之声中文网载文说你是“拿了六四的血卡”,而你事实上是学生签证,你可以要求德国之声中文网进行更正(不是道歉),如果德国之声拒绝了你的要求,你可以将它告上法庭。针对观点部分,如果你有不同的观点,你可以给德国之声投稿或者写读者来信,但是你没有要求人家一定要刊登的权利。还有,如果德国之声质疑你脖子上的是脑袋还是屁股,你可以认为是受到了人身攻击而打官司。
在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你恰恰是不能要求德国之声“从中国的角度报道日本最近旨在激化中日之间冲突的一系列事件”。如果你认为德国之声的报道有误导,你可以自行发来报道,描述你看到的事实,阐述你自己的观点。在德国,记者这一行当的门槛非常低,只要你识字就行(不识字可以尝试去主持脱口秀)。如果你认为“西方媒体众口铄金,指鹿为马”,都对我中华存有偏见,你为何不将你的观点用德文或是英文写出来投给影响很大但你同样看不上眼的“明镜周刊”?今天(4月21日),德国著名的“法兰克福汇报”刊登了日本驻法兰克福总领事纠正该报批评日本对历史的不正确态度的文章,为日本人进行了辩护。这件是说明:一,德国媒体也发表了批评日本的文章;二,你有畅通的渠道来表达你的观点。如果你真的很愤怒,我建议你像这位日本领事一样,用德文给“法兰克福汇报”或“明镜周刊”写信说明中国反日浪潮的真相;我也对日本美化战争历史的事情很愤怒,但是我的德语写作水平很差,不能胜任这样的任务,所以如果我抱怨,我只能抱怨我的水平不够,而不是抱怨“明镜周刊”不说人话。也许“明镜周刊”真的不发表我的“人话”,但是我还没有去尝试,我不知道。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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