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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桑奇與新聞自由

Michael Knigge 發自華盛頓
2019年4月15日

為了避免產生干預新聞自由的印象,美國對阿桑奇的指控目前僅限於駭客行為。儘管如此,仍有人擔心,對阿桑奇的起訴會對整個新聞界產生殺雞儆猴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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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don Festnahme Julian Assange
在厄瓜多爾撤銷庇護後,阿桑奇在倫敦被捕圖片來源: Reuters/H. Nicholls

(德國之聲中文網)阿桑奇被捕當天才被公佈的美方起訴書內容涉及面很窄。起訴內容只限於密謀入侵官方電腦。起訴書稱,阿桑奇和同夥一道試圖侵入政府電腦系統,以獲取秘密文件。但起訴內容中並不包括阿桑奇洩露秘密情報的控罪。

如果美國對阿桑奇提起間諜罪起訴,就難免會被認為是對新聞自由的直接干涉。而捍衛新聞自由則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規定。

憲法保護新聞自由

維吉尼亞大學法學教授朔爾(Frederick Schauer)表示,"公開訊息同非法獲取訊息是不同的。"他表示,同其他國家不同的是,在美國即便是通過非法渠道獲取訊息並予以發表都是受到憲法保護的。法律只禁止透過偷竊或駭客手段獲取訊息。

IraK War Logs von Wikileaks
2010年,維基解密發表了數十萬份有關伊拉克戰爭的秘密文件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M. Jalil

美國政府的起訴書中指控阿桑奇在2010年協助爆料者曼寧破解了美國國防部電腦的密碼。而國防部電腦同美國政府網路相連,用以交換秘密訊息和通訊聯絡。由於工作關係,當時曼寧是可以進入這一電腦系統的,而起訴書上也沒有明確說明,阿桑奇和曼寧是否破解了密碼。一旦阿桑奇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

政府是為了保險起見

朔爾說:"我認為,政府不想就發布訊息本身進行法庭審理,這是一個戰略性的決定。從政府的角度而言,這樣才是一個更為保險的法律途徑。"

儘管在非法獲取訊息和發表訊息之間在憲法層面上存在明顯差異,但仍有專家認為,對阿桑奇的起訴是對新聞自由的干預。紐約哥倫比亞大學騎士第一修正案研究所所長傑斐爾(Jameel Jaffer)就持上述觀點。

Großbritannien Julian Assange auf dem Balkon der ecuadorianischen Botschaft
阿桑奇滯留厄瓜多爾駐英使館達七年之久,圖為2016年他在使館陽台上發表演說。圖片來源: Reuters/P. Nicholls

起訴書的核心是指控阿桑奇涉嫌入侵政府電腦,而沒有提及他發表秘密文件的問題,傑斐爾對此表示贊賞。但他同時也提出批評說,起訴書中涉及到的一系列行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也符合新聞自由的核心價值,比如同秘密訊息源建立關係,並確保相互交流的安全性等等。"

合法行為

起訴書在"密謀行為的方式和方法"一欄中,指出阿桑奇和其同謀通過網路聊天軟體保持聯絡,並在雲伺服器分享秘密文件。傑斐爾說:"有一點似乎非常明顯,即起訴書的目的是,將合法的新聞工作同所謂非法入侵政府網路的行為聯繫到一起,從而起到醜化新聞行為的作用。"傑斐爾發布推文稱,相比之下,阿桑奇是不是記者,則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

令傑斐爾擔憂的是,目前並不能排除美國司法部稍後對阿桑奇提起其他訴訟的可能性。有鑑於此,他認為有必要密切關注司法部在阿桑奇問題上的一舉一動,更何況,以川普为首的美國現政府普遍對新聞界持敵對立場。尤其是那些關注美國國家安全的新聞從業人士,當前的處境尤為艱難。傑斐爾說:"美國政府的司法調查完全有可能會對整個新聞界產生殺雞儆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