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猶太人大屠殺不容否認
2007年2月16日曼海姆地方法院對聰德爾的重罰判決可以說是唯一的選擇。因為,除此之外的任何判決結果都不符合德國法制,和德國人民對歷史的理解。準確地說,因煽動種族仇恨罪名被判處重型的絕非僅僅是否認大屠殺之人,而是全盤否認納粹統治期間所有罪行的新納粹分子。所有的納粹暴行理應受到同等追究。
聰德爾堅決否認的納粹大屠殺確有其事。沒有任何另一件歷史事件象大屠殺一樣受到人們的如此關注和深入的研究。許多文件,比如萬湖會議的備忘錄就是一例,備忘錄中記錄了納粹業已啟動的驅逐和迫害猶太人的行動-也包括蒐集到的眾多筆記、照片和目擊者的報導。在納粹集中營被解放後拍攝的有關盟軍的紀錄片也是歷史的記錄和見證。其他的諸多細節在無數次刑事訴訟中已被確認,在史學家的鑑定中得到充分的分析。
聰德爾否認納粹罪行的言論絕不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它是有意歪曲事實的謊言和誣蔑。德國憲法法院的規定明確無誤:聯邦憲法法院認為,有意或被證實為不符合事實的斷言不屬於言論自由受到保護的范疇之列。
因為否認大屠殺絕非是出於偶然和不慎,而有其明確的目的和動機:其旨在將納粹統治期間的猶太人的命運稱為歷史的欺騙,將其與當年所謂猶太人剝削德國人說法連在了一起。
這無疑是納粹分子反猶太主義的思想,他們也將猶太人和其他的少數民族作為替罪羊。當年,德國居民中的絕大多數並沒有反對這一思潮——有些人視而不見,聽之任之,另一些人則推波助瀾。
反省德國歷史是一個痛苦的過程。鑑於納粹罪行的嚴重性,尚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也絕不能就此停止對歷史的反省。對歷史進行認真思考和反省也包括將那些否認歷史真相,拒絕汲取歷史教訓之徒提交法庭。悼念犧牲者,安撫其後代理應受到保護,就如同對法制國家的信任一樣,而法制國家是絕不允許暴行的發生和對其進行美化的。
此外,否認大屠殺不僅在德國受到司法追究,在法國、英國、奧地利和瑞士也同樣如此。但鑑於二戰歷史,德國在此議題上承擔著最大的責任。如果恰恰是德國放棄了對美化納粹罪行之徒的司法追究,那無疑是向全世界發出的最糟糕的訊號。
但人們是否應為大肆煽動者聰德爾及其律師,其中不乏聲名狼藉的右翼極端分子設置一如法庭的公眾論壇?還是正因為如此而不應考慮法律訴訟程序?答案非常簡單:這些新納粹之徒必須被提交法庭,人們絕不能置若罔聞。因為置若罔聞或熟視無睹在德國曾有過前車之鑑,它造成了及其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