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使批評泰國法條 泰警方展開質詢
2015年12月9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美國駐泰國大使戴維斯(Glyn Davies)於11月25日在泰國的外國記者俱樂部發表致辭,其中批評軍政權利用保護皇室的法律條款作出"前所未有的漫長的"刑期判決。
有批評者稱,相關法律條文時常用於打擊政治對手,近年來被用於越來越廣泛的范疇。
自2014年5月奪權以來,泰國軍方對西方的批評表現敏感。軍政權與對其表示支持的國家、如中國走得更近。
戴維斯的講話上月引發美國駐曼谷使館外的小規模抗議,抗議者為泰國民族主義者。
泰警方周三(12月9日)宣佈,不會啟動正式調查,但會進行問訊。一名警方發言人表示:"大使先生享有司法豁免權,因此不大可能對他實施司法程序。"
泰國對侮辱皇室進行懲處的法律條文屬於世界上最嚴格的。根據第112條,任何"誹謗、侮辱和威脅國王、王後、繼承人、攝政王"的人都將面臨最長15年刑期。
執政18個月來,軍政府以侮辱皇室為名對多個案例作出前所未有的長期監禁的判決。
英國大使評論泰國限制集會自由
周一(12月7日),英國駐泰國大使肯特(Mark Kent)就數十名泰國學生因抗議軍方腐敗而被拘禁一事發表評論。他在推特上說,此前泰國當局容許美國大使館外的抗議事件,曾讓他以為泰國軍政府放鬆了對集會自由的限制。
這些學生之後獲釋。
泰國政府一名發言人表示,(英國)大使支持違反法律的團體,令人失望。
泰國軍政府自當權以來,禁止5人以上的集會,並對數十名活動人士進行了訊問。
軍政府未公開表態為何允許美國大使館外的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