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合組織要求德國提高發展援助幅度
2007年2月23日廣告
經合組織委員會主席曼寧(Richard Manning)要求德國提交一份逐步增加發展援助的具體計劃書。
根據經合組織公佈的這份報告,2004年德國提供的發展援助佔國民生產總值的0.28%,2005年提高到0.36%。目前,德國以100億美元對外發展援助總額僅次於美國(276. 2億美元)、日本(131.5億美元)和英國(107.7億美元)在發展援助提供國中排名第4位。
但是如果以發展援助與國民生產總值之間的比例為標準,德國在經合組織22個援助提供國中卻只排名第13位,美國甚至落後到第20位。按照這一標準,瑞典和挪威以對外發展援助金額佔國民生產總值0.94%的比例並列排名第一,跟隨其後的是荷蘭(0.82%)、盧森堡(0.82%)和丹麥(0.81%)。
經合組織還在報告中提出,為了實現發展援助提供國共同提出的到2010年將現有 1070億美元發展援助增加到1300億美元的目標,援助國應該在2008到2010年間將發展援助金額的增長比例提高11%。
2004年到2005年之間,接受德國發展援助最多的國家是伊拉克(10億美元)、奈及利亞(6.01億美元)和中國(4.7億美元)。同期,這三個國家也是接受全球發展援助最多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