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稱"波蘭集中營" 華沙制定新法
2016年8月1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波蘭政府內來自各政治陣營的人士均強烈不滿外國觀察家和媒體在涉及當年納粹設在波蘭的集中營問題上"用辭不當"、黑白不分、稱波蘭也要為二戰期間對猶太人的大屠殺負責。以希德沃(Beata Szydlo)總理為首的政府制定了新法律草案,規定禁用"波蘭集中營"一類稱呼,違者有可能被繩之以法。
此舉主要推手之一的司法部長茲奧布羅(Zbigniew Ziobro)表示,看到包括德國媒體在內的外國媒體上使用"波蘭集中營"這樣的說法,波蘭人"怒火中燒"。
鑑於執政的法律與公正黨擁有議會多數,一般認為,相關法律草案將在波蘭國會順利過關。
最高可判3年
二戰前,波蘭約有300萬猶太人。該國是猶太大屠殺的主要場所之一。奧斯威辛(Auschwitz)、特雷布林卡(Treblinka)和索比布爾( Sobibor)等眾多納粹集中營就設在當年被德國人佔領的波蘭的國土上。在波蘭,集中營內外,除了來自歐洲各地、各國的百萬猶太人外,還有大量非猶太人也成為納粹的犧牲品。
2015年底,法律與公正黨上台執政,將禁止使用"波蘭集中營"稱呼視為任務之一,強調關注波蘭人如何看待、談論和學習本國歷史。當局稱,制定新法是增強民族自豪感的一個大戰略的組成部分之一。
制定新法的討論已有數月。根據初稿,對相關違法者的懲罰,最高可達5年徒刑。現在,量刑稍有減弱,但仍可判處違法者最高3年刑期。
"詆毀波蘭"
2005年,時任波蘭外長羅特費爾德(Adam Daniel Rotfeld)首次表示,不應有"波蘭集中營"一類說法,否則就是對波蘭的侮辱。羅特費爾德是猶太人大屠殺的倖存者。他指出,無論是否有意,此類說法都會起到混淆視聽的作用,把計劃、建造和經營集中營的責任從德國人那裡轉嫁到波蘭人身上。
此後,波蘭國內出現多起針對德國媒體的相關訴訟案。《世界報》和德國電視二台便因將設在馬伊達內克(Majdanek)和奧斯威辛的集中營稱為"波蘭集中營"而被起訴。控告方是當年大屠殺的倖存者或集中營囚徒的後人。鑑於兩家媒體後來都更正了錯誤,並作了道歉,波蘭法官駁回了相關起訴。
美國總統歐巴馬也曾使用過類似說法。2012年5月,歐巴馬在向卡爾斯基(Jan Karski)追認頒發總統自由勳章時就使用了"波蘭死亡集中營"一詞。二戰期間,卡爾斯基在倫敦向盟軍通報了在波蘭境內發生猶太人大屠殺的真實情況。在華沙提出抱怨後,白宮一名發言人承認,歐巴馬總統相關表達不確,本該指明"是被德國佔領的波蘭領土上的納粹死亡集中營"。
新歷史政策
法律與公正黨政府強調波蘭的歷史記憶應體現出新視角。波蘭-猶太血統的美國歷史學家格羅斯(Jan Gross)便受到該黨攻擊。格羅斯曾在德國《世界報》上表示,戰爭期間,波蘭殺死的猶太人數量超過德國人。他提出了有關波蘭-猶太人關係的一系列棘手問題,他的論證和論點常同波蘭人傳統意義上的自我感知相抵觸。尤其是,他詰問波蘭人:同時成為受害人和作案人是否可能?他出版於本世紀初的著作"鄰居"在波蘭國內引發激烈爭議。該書以1941年夏耶德瓦布納(Jedwabne)小鎮(位於首都華沙東北)波蘭人屠殺猶太人事件為背景,提出了波蘭當年是否也犯有侵犯人類罪這一問題,給正發生變化的波蘭有關猶太人大屠殺的歷史敘述以重要推動。格羅斯成了法律與公正黨的眼中釘、肉中刺。該黨組成的現政府曾討論,是否應收回授予他的波蘭功勳章。
質疑
批評者擔心,新法的背後有可能是一種企圖:使有關波蘭人對猶太人態度的歷史研究變得困難。但,很多波蘭人支持這一新法律,原因是,他們認為,新法律與別國的相關法律並無本質區別,例如,在德國,否認猶太人大屠殺這一史實,是一種犯罪行為。不過,也有很多人指出,華沙難以懲罰波蘭境外的人士。而正是境外的人最有可能使用那些"錯誤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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