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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留德學生的兩起精神病例說起

2003年1月27日

我經手的中國來德學生中,半年之內發生了兩起嚴重的精神病例。那半年內,我來回奔波,花費了大量精力,總算讓事情得到了妥當的解決。然而,這些精神病例值得大家重視,教訓是慘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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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過重重關卡,依然面對精神壓力,如何解壓是個關鍵問題圖片來源: DW

可憐的女孩子Z

2001年11月,18歲的浙江女孩子Z來到了北威州的MZ市,跟其他20來個同學一起,先上語言班,一年後進入公立的職業學校。Z生得嬌小玲瓏,在中國學生中算得上比較漂亮的。她話不多,輕聲細語,顯得很文靜。

可是沒幾天,她就讓我大吃一驚。才住了幾天,她就要搬走,跟房東大鬧。在電話裡,跟我說話的嗓門也大得很。簡直就換了個人。據稱她的「男朋友」還用黑手黨的語言威脅房東。又過了幾天,我聽說她走了,到南邊的慕尼黑去了。語言班也不讀了,連學費都沒有交。

2002年1月下旬,我忽然接到一個電話,是MZ附近一個城市的精神病院主任醫生打來的。他說:前幾天,Z在前往荷蘭的火車上大叫,大哭,大笑,大唱,結果,法院決定把她送入這家精神病院,並要求這家醫院對Z負責到底。Z只會說幾句簡單的英語,無法溝通。醫院總算在她那裡找到了我的電話,說是Z稱我為L老師。要我幫忙解決有關問題。

我馬上驅車近200公里趕到那裡。醫生、護士,醫院負責社會工作的人員,一大堆人,跟我一起開了個會。聽他們說下來,真是問題一大堆:醫院費用很高,每天住院費就是500多馬克,還有翻譯等其它許多費用。Z的自保金存摺已經讓醫院扣下了,那裡剩下的近1萬馬克已經全部抵扣,費用已經超出,每天都在增加。醫院方面查過了,Z雖然保了醫療保險,但這是學生的廉價保險,不保精神病。還有一個大問題:Z不會德語,只會用英語說幾句話。而精神病的治療尤其需要語言方面的溝通。他們說,來醫院後,Z的病情已經穩定下來,但肯定不能出院。

見到Z,讓我的心都收緊了。也許是由於藥物的作用,她的手一直在發抖,走路也不那麼利索,反應比較遲鈍。但她說話和思維似乎是正常的,但也僅僅是「似乎」。她對我說,她到MS後,慕尼黑一個中餐館老闆的兒子開著寶馬車來看她,她很感動,就跟他到慕尼黑去了。過了一段時間,她又回到了MS。

沒幾天,那個老闆兒子打電話來,要她去慕尼黑。這次,是她自己坐火車去的。有一天晚上,她跟老闆兒子在房間裡看電視,老闆兒子反鎖了房門,強迫她幹了「那個事」。此後,老闆一家把她關在房間裡,哪裡都不讓她去。只是有時要她下去,幫忙洗洗杯子。她非常害怕,每天哭,鬧著要回MS,她說,我要讀書。一開始,老闆一家有的說要她跟那個兒子結婚,有的不同意。她說,我還年輕,我要先讀書,以後再考慮其它事。由於她每天哭鬧,一個多月後,老闆一家也不再提結婚的話題,終於同意她回MS。她說,老闆的兒子好像勢力很大,她真的非常害怕。臨行前,老闆的兒子還威脅她說,如果她跟別的男人發生關係,就要殺了她。

她坐上了北上的火車。沒多久,就什麼都不知道了。等她清醒過來,已經在這個醫院裡。

這番敘述聽得我怒火填膺。這是犯罪哪!聽著Z哭著反復跟我說:老師,我要回MS去,我要讀書。我只能強忍淚水,勸她說:你先好好養病,我跟你爸爸和醫院先商量一下。

接下來,我對醫院負責社會工作的人員說:這事可能牽涉到刑事案件,可能是強姦引發的精神病。要找律師,也許要檢舉與起訴。社會工作人員對我說,如果真是那樣,我們也會幫助她的。但是,她的「男朋友」來過幾次電話,好像對她很關心。而且,Z用簡單的英文對醫生們說,「那是我的男朋友,我愛他」。看來,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如果她說了「愛」字,即使打官司,最後也不一定能贏。

回來後,我跟Z的父親通了電話。Z的父親說:那是強姦,你一定要為我們伸張正義。關於Z,她父親說,你一定要讓她出醫院,回到MS去讀書,千萬不能讓她回國。一定要讓她留在德國,哪怕打黑工也行,黑下來也行。

我對她父親說,像她現在的狀況,我同意醫院的意見,還是應該讓她先回國看病養病。如果好了,她還可以再出來,她畢竟已經有了合法的簽證。她還那麼年輕,才18歲,最重要的是健康的身體。至於慕尼黑那兒的壞蛋,我說,如果真是強姦,我一定要給她找回公道,即使她回國了,這件事情也要追查到底。她父親說:不,千萬別讓她回來。我已經破產了,新加坡一個奸商欠了我30萬美元生意款不還,法院已經判我破產,房子也被法院收了。Z的祖母正病危。她回來怎麼受得了。說著說著,Z的父親哭了起來。

此後,我找了波昂的一個律師,談了此事。這個律師也是非常同情Z。他沒有提出收費的事,專程開車,來回200多公里去了一次。回來後,他對我說,這個事情很難辦。他跟Z通過一個很好的翻譯談了四、五個小時。瞭解的情況是:在家鄉(溫州地區),Z還沒有出來前,Z的父親就通過親戚把Z介紹給慕尼黑老闆的兒子,老闆兒子回來了一次,他們接觸了幾天,印象不錯,說好到德國後結婚。Z出國的費用都是這個老闆兒子出的。Z到慕尼黑後,他們發生了關係,此後,可以說是始亂終棄,慕尼黑這個中餐館老闆的兒子不喜歡她了,也不打算跟她結婚了。Z最後發病,應該說是「始亂終棄」引起的。至於強姦,確實有嫌疑,但估計無法找到證人。而且,Z當初確實說過她「愛」他。我說,也許是「Z」根本不懂什麼叫「愛」,只是覺得此人還可以。律師說,她也確實是這麼說的,那也許根本不是「愛」,但這無論如何把事情更加複雜化了。

跟醫院方面繼續談。醫院方面認為,Z的病情只是穩定下來了,但並沒有治癒。根據法院的決定,絕不可能放她出醫院。只能同意她回國去治療,而且越快越好。但問題是,誰出這筆錢。這段期間(已經到了2月中),醫療費等已經上升成了天文數字。醫院還否決了我關於讓一名中國學生陪同Z回國的建議,他們研究後覺得,必須有專家陪同,他們決定由主任醫生陪同。而且,要在英國的Lloyd保險公司保險。否則在途中出了問題怎麼辦?這些費用加起來,數字更是可怕。

關於錢的問題,醫院方面開始跟MS市的社會局談判。在這期間,我又去看了好幾次Z。也許由於藥物的作用,她的反應越來越遲鈍,走路象個老人,手不停地發抖。她永遠重複那句話:「老師,我要回MS去。我要讀書」,而且對我也是用英語說這些話。

直到3月中,MS社會局才批准了這筆費用。Z終於在主任醫生親自陪同下,飛往上海。通過我聯繫落實,國內的有關中介公司和Z的父親一起到機場迎接了他們,辦了交接手續,包括大量的藥物。直到今天,Z並沒有再回到德國來。關於慕尼黑「強姦案」一事,看來只能是不了了之了。

Gao Yang in seinem Zimmer
Gao Yang in seinem Zimmer圖片來源: DW

可憐的男孩子J

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什麼事情都跑到我這兒來了。女孩子Z的事情剛解決,一個叫J的男孩子又出了事。

J是個在德語言生。通過我的安排,他跟其他幾名中國學生一起進了S市一個公立的職業學校學習。這個公立職業學校還例外地擁有一個學生宿舍,窗明幾淨,環境和條件相當不錯。他們住進了這個學生宿舍。一開始,除了語言上的困難外,一切似乎都很順利。

然而,就在2001年3月的一天,那時,女孩子Z的事情還沒有解決,我接到了J所在學校慈祥的校長的一個電話(又是電話!)。校長簡單地告訴我說,J打碎了學生宿舍公用聚會室的玻璃窗,把公用的彩電扔了出去。

我立即驅車150公里趕到S市。校長、主管教師、J和另外幾位中國學生都在那公用聚會室裡等我。校長讓我先跟J談談,瞭解一下情況。

J告訴我,前一陣,一名也住在這個學生宿舍裡的西班牙學生跟他成了好朋友。後來,他經常聽到有人說閒話,甚至走在街上,迎面走來一幫德國孩子,也會罵他是同性戀。還有罵得更難聽的。那個西班牙學生回國了。但他聽到的閒話越來越多。他舉了很多例子。比如,有一次,他從其它城市回來,走出S市的火車站時,有一個人搶了另一人的包,接著就逃跑了。他在一邊看到了,但沒有採取什麼行動。第二天,在前往另一個城市的火車上,有一幫人罵他是「膽小鬼」。

接下來,校長、老師和我一起跟他談話。校長說,J談的一些事,如果是真的,那要追究,是誰在說他的閒話。但從他談的各種情況看,有些事情是不可能的,明顯是他的幻覺想像。校長和老師說,J這個人太內向,幾乎不跟人講話,即使講話,也總是低著頭,都不抬頭看著人。再加上語言不通,上課困難,溝通困難,也許是造成幻覺的主要原因。我也同意他們的看法。我們都要J放開一些,多與人接觸,講話,不要想那麼多。

校長還問J,是否喜歡什麼體育運動。J說他喜歡打乒乓球。校長說,那很好,我馬上跟S市乒乓球俱樂部聯繫,復活節後,你就經常到那裡去打乒乓球。此外,校長還表示,打壞的公物,不要他用錢來賠償,節後,讓他做Hausmeister(管房人)的工作,用薪水來抵,如果做得好,可以一直做下去。我對J說,你真是因禍得福了。

過了幾天,J打電話給我,說是要坐火車到我這兒來,他心裡很悶,一定要跟我談一談。我們就在我所在城市的火車站見了面。J對我說,他只信任我,其他人都不信任。他總覺得每個人都看不起他,都在說他的閒話。我再次苦口婆心地開導他,要他一定要改變一下自己,性格放開點,多接觸身邊的同學老師,不要把事情都看得那麼壞,尤其不要整天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他答應照我的話去試試。他還提出,他想先回國一次。我說,我可以跟校長說一下。我自己覺得,他先回去一下也好,調整一下,心情和疾病好了再來讀書。

我跟校長說了J的願望。校長馬上同意了,他也覺得J應該回去一下,病好了,精神好了,隨時歡迎他回來讀書。

誰知道,過了不到一個星期,一天半夜,我又接到了校長的電話。校長這回可是有點氣急敗壞了。他說:J把他自己房間的玻璃全砸碎了。他問我,怎麼辦?我說,根據我的經驗,千萬不要把他送入精神病院,進去了就出不來了,醫療費等誰出都是問題呢。校長說,他同意我的意見,他已經通知警察局,建議把他送到一個沒有窗子的房間裡關一個晚上,再考慮下一步怎麼處理。我說,我馬上通知J在漢堡讀書的哥哥,如果有可能,讓他連夜趕過去。

第二天一早,我趕到S市,校長和J的哥哥都等著我。J的房間裡,靠窗的床上,地上,全是玻璃碎片,一張椅子橫在床上。顯然J是用這張椅子砸的窗。校長告訴我說,昨天晚上,根據警察的意見,最後還是不得不把J送進附近的一家精神病院。我們立即前往那家精神病院。那個醫院顯得十分陰森可怕,走進房子都見不到任何人。但這個醫院的醫生倒是非常的不錯。

我對醫生說,能否讓J立即出院,由他的哥哥陪他回中國去。醫生說,那要看他的狀況,如果他穩定下來了,我們就讓他出院。醫生讓我先跟J談談。

每次跟我見面,J都顯得很正常,好像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過。他對我說,他昨天到法蘭克福去買機票。火車上,他就發現,所有的人都在說他。他知道,有一個陰謀正在發生。到了法蘭克福火車站,他看了一下大電視屏幕,就什麼都明白了。我問他明白了什麼,他說,他明白了,所有的人在跟他玩一個游戲,包括他那幾個中國同學,他們給他設下了陷阱。那大屏幕上他看到了所有的游戲路線。於是,他毅然返回。接下來,就越想越氣.......

那天,醫院方面研究後告訴我和校長,按現在的情況,J絕對不能出院。如果在飛機上出事,那可不得了。以前發生過類似的事情,結果航空公司都找他們算帳。但醫院方面答應,只要他情況有好轉,穩定了下來,就可以馬上讓他出院。

這之後,我又去了幾次醫院,電話更是經常打。J的情況確實在明顯好轉,而且,可能由於用藥較輕(這是醫生答應了的),沒有出現女孩子Z的那些副作用症狀。兩周後,醫院同意J出院,只是規定,他必須立即在他哥哥陪同下回中國去。

這個醫院的醫生,尤其是那主任大夫確實非常好。接J出院時,主任醫生要求J的哥哥寫下他們在中國的聯繫地址。但他說:根據規定,我們必須給J開個帳單,寄給你們。但你們收到帳單後就可以撕掉,不用搭理。以前都是那樣的。我們等了一個月得不到答覆,就可以要求德國政府出這筆錢。他說這話時,旁邊的女醫生還一個勁地提醒他,不能這樣說。

他們可憐在哪兒?

半年內經歷這兩件事,實在把我搞得心力交瘁。由於此事涉及那兩個年輕同學的聲譽,我本來並不想寫下來。現在,事情已經過去,這兩人顯然已不會再返回德國,我想,這兩件事對中國的家長們和來德的同學們實在是有著寶貴的經驗教訓,應該讓大家共同來吸取這些教訓。

那麼,這兩個人,他們可憐在什麼地方呢?有什麼教訓應該吸取呢?

我個人的看法:他們是家長願望的犧牲品。尤其是Z,那也是溫州那一帶的風氣使然。Z如果單純地到德國來讀書,那本來是一件好事。她的父親偏偏一開始就想把主要目標定在「紮根德國」,為此,找了個不認識不熟悉的人來「相親」。結果,這個人也可以說是用錢買去了Z的清白。其實,Z自己是不願意的,她反復說,她就是想讀書。

那個慕尼黑老闆的兒子,如果真的幹了那件喪盡天良的事,即使法律拿他沒辦法,也應該受到道德法庭的審判。但家長難道就沒有責任嗎?什麼事情都沒有搞清楚,只是為了在歐洲「伸一條腿」,就「出賣」了自己的女兒!

我當初問Z的父親,Z是否曾經得過精神病。他矢口否認說,他們一家三代從來沒有得過這樣的病。但後來他對別人承認了,Z當初由於沒有考上重點高中,就得過精神病。這不是害人嗎?得過精神病,即使治好了,但把女兒送到一個舉目無親、語言不通的遙遠地方,絕對是不負責任的。

J的父親是中國的一個廠長。他的目標和想法跟Z的父親自然有很大區別。但結果卻是相近的。J的父親只是一個國營工廠的廠長,不至於很富有。他顯然是望子成龍心切,一下子把兩個兒子都送到了德國。本來,此事無可非議。但他應該是瞭解自己的兒子的。象J那樣極端內向的年輕人,來到一個語言不通的遙遠國家,實際上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錯誤,一個致命的錯誤。

德國並不是那麼可怕的地方,但它絕不是每一個人的天堂。到這裡來讀書,生活,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單獨生活,學習,在任何地方都是艱苦的,何況在一個遙遠而陌生的地方。家長和學生應該對所面臨的環境有充分的瞭解與考慮才對。現在中國國內很不錯,蒸蒸日上,並不存在非出國不可的問題。出國前,或送孩子出國前,學生和家長都應該結合自己或自己的孩子的性格、問題加以充分的考慮。不適合出遠門單獨生活的孩子,不要再送出來了。

(Q. L.來稿)

註: 作者在德國照料一些中國學生在德國的留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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