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國際反死刑日還要定為歐洲反死刑日?
2007年10月9日廣告
10月10日已經被定為國際反死刑日,那麼為什麼還要花那麼多錢在裡斯本召開會議來對此加以證明呢?死刑的反對者試圖讓人們相信,這次會議是多餘的。但會議是一個訊號,會在全世界顯示它的效果。
幾十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家取消了死刑。1976年取消死刑的國家僅有16個。而今天,全世界有133個國家和地區從法律上或者實踐上取消了死刑,其中91個國家完全不判處死刑。但還有64個國家在實踐死刑,其中中國,伊朗,巴基斯坦,伊拉克,蘇丹還有美國等國是執行死刑最多的幾個國家。
在歐洲,歐洲委員會將一個國家是否取消了死刑作為成員國的條件-這樣一來,遵守這一基本人權就成為其47個成員國及其8億公民的義務。因此歐洲必須在國際反死刑方面有所作為。要求在世界範圍內取消死刑則與保護基本人權是密不可分的-而保護人權是歐洲一直高舉的大旗。
一個國家-無論是以人民的名義還是以所有公民的名義-剝奪他人的生命,就是謀殺犯。而死刑是一種體現野蠻的刑罰,它既幫助不了犯罪的犧牲品,也不能起到阻嚇作用。而且它是一個在司法出現錯誤的情況下不能重新判決的案例-因此這是文明社會的一種醜惡污點。
如果一個社會的行為準則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話,那行為的結果肯定是不公正的。這是歐洲發出的訊息。歐洲通過自己血腥的歷史真正體會到,種下仇恨的人自己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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