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擁有歐盟國籍有什麼權利?

2003年2月28日

所有的歐盟成員國公民都擁有所謂的歐盟國籍,可是很多人並不知道詳情。這在1993年的『馬斯特裡赫條約』上白紙黑字寫得分明。儘管10年已經過去,可是歐盟國籍還未在歐盟家喻戶曉。手持歐盟成員國護照的公民到底還有些什麼附加的權利呢?

https://p.dw.com/p/3JHD
即是德國公民,又是歐盟公民圖片來源: Illuscope

從1990年開始,歐盟成員國公民的護照上就發生了一點細微的變化:比如德國護照的封面上就書寫著「歐洲聯盟」字樣,接下來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這就意味著,您不但是德國公民,也是歐盟公民。

可是,至少三分之一的德國人根本就不知道有所謂的歐盟國籍。最近,歐盟委員會做的一項調查表明,其它鄰國公民們消息也不那麼靈通。就算是聽說過這個詞,但是理解上也有偏差。一些人以為這不過是有點象徵意義,並不能在其它歐盟國家裡帶來些什麼方便。

保證在歐盟來去自由

其實,作為歐盟公民的好處還是比較誘人:它保證來去自由。歐盟公民可以在歐盟國家內自由選擇居住地和工作地。根據歐盟規定,不需要額外的工作許可。但是,如果想長期在另一個歐盟國家居留的話,就得滿足幾個要求。

據德國駐歐盟委員會代表繆森介紹:「就業人員必須證明他的薪水收入超過當地社會救濟金的標準。他不能因為一個歐盟國的社會救濟金給得高,就在那個國家報失業。」

擁有歐盟國籍,不但行走自由,而且搬到另一個國家,還可以參加當地的選舉,甚至參加競選。

歐盟公民有什麼不滿和意見,還可向兩個相關的機關投訴。其中一位接待投訴的就是歐洲公民代理人迪亞曼托羅斯。如果公民在和歐盟的機構打交道時出現了不良現象,就可向他投訴。比如在一次招聘中,有人投訴,迪亞曼托羅斯就爭取到招聘不再有年齡限制,年老的人不再受到歧視。

普通常見的問題由歐盟議會信訪小組負責解答。比如說,一位歐盟公民感到布魯賽爾頒布的法律對其不公。

對一些歐盟小國,比如盧森堡的公民來說,如果到了一個遙遠的國度,那兒又沒有本國的大使館或者領事館,這樣的話,這位小國公民一樣可以踏進另一個歐盟國家的大使館辦事。假如碰到護照丟失或者需要法律方面的援助時,這就很有必要了。

不必大作宣傳

德國駐歐盟代表繆森說歐盟國籍帶來的權利還不太為人所知。但是,她認為目前沒有必要大張旗鼓進行宣傳。畢竟,相關的訊息資料可以在歐盟的網站或是歐盟代表團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