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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有化是一條危險之途?

2008年10月13日

為期四天的中共中央十七屆三中全會於10月12日結束,全會討論了中國農村形勢,通過了"推動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新蘇黎世報駐北京記者在該報發表文章,文章首先分析了中國農村現行土地制度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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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土地嚴重不足圖片來源: AP

"1983年起,所謂的家庭承包責任制實際上已在全國實行。直到今天,它仍是中國農業的主體。按照這一制度,土地屬於國家,由村民委員會分配給農戶,租賃期固定為三十年。

但這一制度有嚴重的缺陷。按正式說法,13億中國人中,仍有七億人生活在農村,而中國只有七分之一的國土可以用於農業。這樣,二億農戶只耕種140萬平方公里的農田,平均每戶只有0.6公頃。即使土地面積窄小的瑞士農業,去年每個農戶也平均擁有17公頃土地,歐盟27國甚至平均為23公頃。

由於中國農業土地不足,農民依靠土地難以長期生存。對於單干的農民來說,為了小片土地向機械化和生產率更高的經營方式投資很劃不來。實際上,一大部分農村居民並不經營土地,許多地方是婦女或祖父母在田間耕作,子女的教育則靠在本地區從事的非農業或在城市工廠和建築工地打工的收入來支撐。這樣,過去多年的農業收入幾乎沒有增加。官方公佈的農戶收入雖然比以前有所提高,但提高的部分主要來自非農業收入。"

新蘇黎世報記者的文章指出,這次三中全會作出決定之前,中國過去幾年實際上已允許有償轉讓土地使用權。文章引用一些中國專家的話說,這一做法是一條危險之途:

"他們認為,如果允許資本家把中國的土地轉到自己名下,農民將貧困化。村長李昌平說,中國將出現'菲律賓化'。企業家雖然可以帶來資本,但農村居民大軍將陷入失業和依附於人的境地。日本、韓國和台灣提供了農業現代化改革的更好途徑。至少在過渡時期,不應支持土地商業化,而應推動農民組成私人合作社,在他們直接進入市場並在國家保證下更容易獲得資本後,農民可以互助生產。

批評農業向大企業家開放的人士宣傳的實際是農業再次集體化,只不過這次是在私人自願結合的基礎上。一些地區已做了嘗試,例如成立種植生態蔬菜或經營果園的合作社。農民出租土地,每年收取固定定的租金、分取紅利或者獲得養老保障,部分人則受聘為農工。

一年前,一部允許私人成立農業合作社的法律生效。但共產黨內的許多同志並不支持這樣的合作社,他們擔心,如果農民可以在較大的範圍內組建獨立於共產黨之外的結構,共產黨有失去權力和控制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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