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記者委員會主席談奧運會與新聞自由
2008年5月4日德國之聲:您發表的一份調查報告內容是關於中國政府在奧運前就保障新聞自由作出的承諾和實際行動。北京奧組委在申辦奧運時到底作出了什麼具體承諾?
斯泰格爾:北京奧組委承諾,媒體可以自由採訪報導奧運會,而且並沒有限定只針對外國記者。但實際落實的情況是,這一自由只有外國記者才有。保護記者委員會希望中國政府能讓所有中國記者也擁有採訪報導的自由,並將這一措施變成長期方針,至少保持到奧運會結束後較長一段時間。但中國方面決定,有關規定今年11月就將終止,將恢復原有的限制媒體自由的做法。我們呼籲中國政府作的另一件事是,不要再充當一個世界上最大的記者監獄。據保護記者委員會的統計,共有24名中國記者因在國內的採訪報導工作獲罪入獄。我們希望這一情況能有所改變。
德國之聲:如果中國政府說外國記者可以自由報導奧運會,也可以辯駁說,你們可以報導賽事,我們有那麼漂亮的奧運場館設施和新聞中心,但與體育競賽無關的內容就不一定報導了。
斯泰格爾:我想,中國政府和國際奧委會對有關保障新聞自由的表述,內容是很明確的。那就是記者不僅能夠自由報導奧運會,還可以報導他們所見到的中國。我認為對這一點不存在疑問。當然要想狡辯總能找到說辭,但我認為在這一問題上,狡辯不會贏得好感。
德國之聲:當時是否達成了書面的承諾,有合約一類的文件,可以作為訴諸法律的根據-?
斯泰格爾:我不是中國法律或國際法方面的專家。據我所知,與此有關的文件沒有被公開。因此在目前的情況下,記者或其他任何有興趣關注這件事的人還無法查證有過哪些成文的約定。但就國際奧委會和中方已經公開的聲明來看,中國對保障新聞自由作出的承諾是很清楚的,即在奧運期間開放對媒體報導的限制,包括奧運比賽期間,之前的準備進程和之後的後續報導。
德國之聲:您是否認為國際奧委會對中國政府,或至少對北京奧組委能夠施加一些影響,促使他們履行自己的承諾?
斯泰格爾:我認為,國際奧委會對中國有道義上的壓力,但僅此而已。畢竟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政府,北京不會聽命於國際奧委會這樣一個非政府組織。直到不久前,國際奧委會對引起國際關注的一些問題甚至從來沒有公開表過態。我很高興,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現在終於談到了這些問題。我想,這是恰當的做法,國際奧委會應該繼續推動中國實現自己曾經作出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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