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運人士周庭棄保 流亡加拿大永不回港
2023年12月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上週日(12月3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發佈千字文宣佈,她自今年9月離港赴加拿大讀書後,原訂12月要回港向警方報到,但她經過深思熟慮,也考慮到香港的形勢、自身安全、生理和心理健康,決定不回去香港向警方報到,「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
周庭因涉入2019年「反送中」抗爭,被指控包圍香港警察總部遭判入獄10個月,於2021年6月12日刑滿出獄,但她仍有《國安法》案件在身,被指控勾結境外勢力,並在被捕後獲保釋,需定期向警方報到。
遭安排深圳「參訪」?
這是周庭自兩年多年前出獄後,首度公開發文,同時也是她27歲生日當天。周庭在貼文中詳述出獄之後,近年仍飽受身心煎熬,經診斷患有焦慮症、驚恐症、創傷後壓力症及憂鬱症。
據周庭所述,今年7月初,她經香港國安處告知,如果想到加拿大升學,還有一個條件:即是由國安處人員「陪同」和「保護」到中國大陸,完成行程後,便會把她的護照交還,她只需在假期時回港報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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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強調:「不少香港人會北上娛樂消費,而我卻是被迫到中國大陸,以換取出境讀書的機會,只讓我感到非常諷刺。」
周庭稱,今年8月她在5名香港國安處人員的「陪同」下到深圳「參訪」,安排參觀「改革開放展覽」,瞭解中國及共產黨的發展,以及中國歷代領導人的「輝煌成就」。隨後,她也被安排到騰訊總部,以瞭解「祖國的科技發展」。
周庭表示,整趟行程中,雖然沒有安排面見任何中國的官員,也沒有接受中國公安部的盤問,「但我感覺到自己全程是一直被監視的」。當參訪到「重點行程」時,她亦有被要求和展覽的燈箱或logo打卡合照,隨行的深圳人員也不斷拍下她的照片。
「我知道,在國安面前,其實我沒有拒絕的權利。」在談到深圳行時,周庭也表達了自己的恐懼:「萬一有什麼事情,我就是『主動送中』了」、「生怕所有事情都會是自己的最後」。
擔憂返港仍會被盤查
周庭解釋,這個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並非蓄意欺騙國安,自己甚至已經買了原本回港的機票。
「如果我回去報到,國安即使不拘捕或收回護照,也很有可能會像之前那樣,提出一些條件、或進行問話,而我需要滿足他們才能回到加拿大」。她認為,即使12月底警方不這樣做,隔年再次回港時,隨著香港形勢變得更嚴峻,警方也隨時可以再以調查為由禁止她出境。
「我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情,也不想再被迫到中國大陸了。這樣下去,即使我人安全,身體和心靈也會崩潰」,周庭寫道。
對於未來的規劃,她則說:「在加拿大學習和療傷的同時,也希望能重拾過去因情緒病和種種壓力而放下了的興趣,好好建立屬於自己的節奏」,並表明自己目前仍在多倫多。日本東京電視台12月4日發佈的專訪中,周庭則透露未來考慮申請庇護。
至截稿為止,周庭在Instagram上的該則貼文已經獲得13.6萬個讚,大部分的網友對她表示祝福。
香港警方譴責
香港警務處週一(12月3日)在官網發文指「嚴厲譴責公然表示棄保潛逃行為」,儘管未點名周庭,但內文描述與周庭情況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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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在新聞稿中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已留意到,最近有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對此,「警方強烈譴責這些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並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以免一生背負「逃犯」之名。但香港警方並未回應,是否曾有安排周庭到深圳「參訪」一事。
新聞稿指出,該女子於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國安處拘捕。其後她於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而出獄後,仍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二的權力,限制該名女子離境。
其間,該女子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態度合作。該名女子早前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外地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已被錄取,因此警方國安處於今年9月向她發回旅遊證件,並延長她的保釋至12月。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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