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李翹楚遭判3年
2024年2月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綜合中國維權網等報導,中國維權人士李翹楚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週一(2月5日)被山東省臨沂市法院判刑3年8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根據維權網,李翹楚憂鬱病症嚴重,幻聽時常發作,家屬多次要求保外就醫屢遭拒絕。
判決書稱,李翹楚與「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為戀人關係,深受其觀念影響。2019年獲許志永授意,幫他搭建個人部落格,發佈大量許志永撰寫的文章,「幫助散佈、傳播顛覆國家政權主張」,認定李翹楚的行為符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裁定有期徒刑3年8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
判決書紀錄顯示,由於李翹楚自2021年2月便被羈押,至今已長達3年之久,折抵刑期後將於今年8月3日刑滿。案件仍可再上訴。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部主任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聲明指出,對李翹楚的「不公正判決」是「中國政府用來噤聲她的殘酷鎮壓行動高峰」,並稱這場判決結果凸顯在習近平領導下的中國,和平倡導人權面臨嚴重危險。
布魯克斯呼籲:「李翹楚僅僅因為行使言論自由權而被判入獄,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她。」
同因「1226大抓捕」被中國起訴的人權律師丁家喜的妻子羅勝春也在X(前推特)上發文批評:「翹楚是一天也不應該被關押的!翹楚無罪,犯罪的是臨沂的公安機關、檢察院和法官!」
廈門1226大抓捕
李翹楚案緣起於「1226大抓捕」(又稱「廈門公民案」)。根據中國數字空間紀錄,2019年耶誕節前後,中國針對該月初一場在廈門舉行的私人聚會與會人士進行大規模抓捕,超過20位中國公民及人權律師被逮捕、傳喚或失聯。該場行動被廣稱為「1226大抓捕」,也是北京當局繼2015年的「709大抓捕」後,另一波大規模鎮壓維權人士的事件。
維權網指出,長期關注人權、女權議題的李翹楚過去曾積極參與反996、MeToo等民間運動。1226大抓捕期間,其中一名流亡躲避追捕的人權律師許志永與李翹楚為戀人關係,她也因此被警方傳喚24小時,並在獲釋後將傳喚過程全部公佈在網路上,呼籲各界聲援1226案件,引發當局嚴厲打擊。
許志永在2020年2月被捕隔日,李翹楚也連帶遭北京警方逮捕,並且因涉嫌「煽動顛覆政權罪」被當局監視居住4個月,後於社群平台上揭露男友許志永在獄中遭到酷刑的細節,以及她在拘留期間經歷的虐待。
隨後取保候審的李翹楚,2021年再度被北京警方約談,隨後移交給山東省臨沂市警方,先是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接著被正式批捕。2021年8月,其律師與她會見後曾表示,李翹楚提及她在獄中出現幻聽,需要長期服藥。雖然曾多次申請取保候審,但是都遭到駁回。
根據臉書專頁「FreeLiqiaochu李翹楚」,去年12月此案一審開庭時,法院僅允許李翹楚其中一位代理律師丁錫奎入場辯護,另位代理律師李國蓓卻遭拒絕。李翹楚遭捕以來,家屬多次申請會見也都被拒絕。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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