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08 EU Piraten
2008年11月23日在非洲之角遷滅海盜的行動近乎海員的獵奇故事。比如,丹麥驅逐艦截獲了一艘海盜船隻,但卻不知應如何處置這些海盜。後來,驅逐艦上的丹麥人決定,將海盜放回岸邊,讓海盜船隻沉沒。當法國海軍從海盜手中營救出一艘私人豪華遊艇時,法國人也將絕大多數海盜放行,因為法國海軍也不知道如何處置他們。英國人沒有猶豫很久,便將拘捕的海盜交給了肯亞的有關當局,理由非常簡單,英國人擔心,英國法庭不會對這些海盜進行司法審理,並對此案進行判決。
一個又一個故事聽起來頗為有趣,但實則系關極為複雜的司法問題。在殲滅海盜的鬥爭中,誰擁有何種授權?目前,相關的法學家們正在柏林就上述問題展開討論。
德國國防部長榮格樂觀地表示:"我認為,我們很快會澄清有關的司法問題。那些被拘捕的海盜,如果與德國有關,將接受司法審理,並被判決。"
事實是,如果打擊海盜的行動只因司法問題難以解決而陷於失敗的話,那麼實在過於荒唐。
但上述實例也表明,計劃實施的打擊海盜的歐盟海軍使命使歐盟各國都面對棘手難題。目前,人們正在柏林就設立國際海盜刑事法庭一事展開討論,以期解決被拘捕海盜接受司法審理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涉及警察和士兵間的權限劃分。士兵參加打擊偷襲民船海盜的行動是毋庸置疑的,但從法律角度來看,士兵無權逮捕海盜,比如在士兵對一艘可疑船隻進行搜查時。這是警察的任務,不僅在德國,其他國家也是一樣。
在搜查可疑恐怖分子船隻時,美國人在地中海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所以美國海軍戰艦上一律配有一名沿岸警衛隊官員,由他履行警察的職責。也就是說,在軍隊沒有受權的地方,這位官員便挺身而出。對個問題有一系列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時不我待。近兩周前,歐盟各國已就殲滅海盜的行動達成一致。法國外長庫什內在布魯塞爾宣佈說:"現在我們已集結了9個歐盟國家,擁有多艘戰艦,他們聽命於英國海軍的指揮。"12月初,歐盟將派出首批戰艦前往索馬利亞沿岸,打擊在那裡活動猖獗的海盜。
在此之前,必須澄清所有的司法問題,否則只會使亞丁灣的海盜更為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