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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導演闖大禍

2013年7月6日

台灣電影導演鈕承澤日前為新片勘景,讓大陸籍攝影師以冒名頂替方式,進入軍港登上海軍軍艦,引發軒然大波。鈕承澤為自己的輕率與魯莽,公開道歉;但國防部已停止其拍攝,並將此案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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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 Niu Chen-Zer Doze attends the press conference of the Taiwanese film 'Monga' during the 60th Berlinal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in Berlin, Germany, Tuesday, 16 Febuary 2010. The film runs in the Panorama Special of the festival. Photo: Soeren Stache dpa/lbn
Niu Chen-Zer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 / dpa-Zentralbild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台灣媒體報導,導演鈕承澤籌劃拍攝電影《軍中樂園》,劇組中包括曾獲台灣電影「金馬獎」最佳攝影獎的大陸籍攝影師曹郁,不過台灣軍方之前早已拒絕曹郁進入軍區,但當天曹郁仍冒名跟著劇組進到高雄左營軍港,還登上軍艦。海軍7月4日決定將本案移送高雄地檢署,以要塞堡壘地帶法中「侵入要塞處所罪」和刑法中的「偽造文書」兩項罪嫌偵辦。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說,鈕承澤違反誠信原則,國防部已全面停止支持新片拍攝,且因鈕承澤有共犯之嫌,最重可處5年徒刑。因此鈕承澤不只左營軍區拍片計劃泡湯,連金門軍區的拍攝工作,全都得喊停。

導演鈕承澤公開道歉

闖了大禍的鈕承澤自國外渡假返台後立刻在機場公開道歉。他說,「我覺得我需要表達的很清楚,就是認錯、道歉、面對。電影的同業們,我希望不要因為我個人的愚昧,造成大家的困擾。」

台灣國安部門透露,曹郁曾在2004年申請赴台,今年則是二度以拍攝電影為由,申請在5月29日入境,並依計劃期限,已於6月7日離境返回中國。陸委會發言人吳美紅表示,依據規定,未來曹郁申請來台,移民署將不給予來台許可1年至3年處分。

鈕承澤第一時間曾在網路上透過臉書(Facebook)解釋,拍電影的人,為了想拍出厲害的作品,常常無所不用其極,擅用權宜之計,是到了該檢討的時候,但部分網友卻不認同,還揚言拒看鈕承澤電影作品。

龍應台盼「橋歸橋、路歸路」

對於國防部的行動,台灣朝野立委不分黨派表示支持,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說,「該依法嚴辦就依法嚴辦,任何人都不能寬貸。」;民進黨立委蔡煌琅說,「一定要在合法、合情、合理的情況下拍出來的電影,才會得到人民的祝福和喜愛,無所不用其極,反而讓電影蒙羞。」

鈕承澤曾導演《艋舺》一片膾炙人口,被文化部長龍應台舉薦為公共電視董事,如今卻涉及違法情事,引發外界質疑是否適任,龍應台表示,「橋歸橋、路歸路」,在司法定讞前,每個人都是清白的,鈕承澤仍具公視董事資格。她也強調,不論是導演、小市民都要守法,國防部當然要依法行事,但希望這件個案不會影響各界對電影的重視與協助。

作者:尼爾

責編:萬方